咸安区政府印发《方案》全面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24.12.2014  12:50

12月22日,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咸安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从目标任务、专项治理时间、专项治理范围、内容和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方面全面部署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方案》成立了以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易绿林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国桥、区公安局副局长徐志刚、区安监局副局长夏亚平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

方案》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责任、负责人和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定期研判调度 。每阶段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距踪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蹲点指导,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及时协调,要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每月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 三是要严督导奖惩。 建立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