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探索建立“四分”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模式

28.10.2015  08:25

  西陵区司法局坚持融合理念,以深化互帮共建机制为抓手,充分利用辖区丰富教育资源,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分段和分层教育的“四分”式教育模式,有效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改造质量。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实施分级教育。明确区社矫局、司法所为集中教育实施主体,个别教育以司法所为主。按年度和课时要求,观看《与法同行》系列教育片等普法新媒体,开设“移动课堂”,按照区局、司法所各承担40%、60%的教育内容提供模式,制订下发《西陵区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清单》,明确每月第一周五、第四周五为区社矫局、司法所集中教育日,通过明确教育内容和工作流程,做到内容、时间、地点、流程、人员、责任六落实。

  二是针对人员构成,实施分类教育。定期与公安机关互通服刑人员涉警情况,对因赌毒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轻微的,及时给予警告教育。对矫正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分别由区社矫局、司法所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对有特殊情况、重点人员或者经评估重新犯罪风险高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增加个别教育次数。

  三是把握阶段特征,实施分段教育。印发《西陵区社区矫正入矫宣告工作流程(试行)》,推行集震慑感染、教育感化、亲情感召、忏悔感恩“四位一体”的入矫宣告模式,由司法行政、公安、检察机关按照统一内容分别进行告知谈话、提醒谈话和告知谈话,上好入矫宣告“第一课”。针对矫正中期服刑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多发的特点,司法所负责人通过“四统一”现场考察等形式,及时组织做好矫正中期谈话教育工作。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前一个月,由区级司法局统一组织解矫教育。

  四是强化震慑作用,实施分层教育。印发《西陵区社区服刑人员个别教育分级谈话制度》,将个别教育分为四个层级,分别由社区矫正小组、司法所负责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及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成员单位等四个层级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相应的谈话教育,并明确各层级应当及时组织谈话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部门联动配合,逐层逐级落实谈话责任。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个别教育,邀请志愿者、所在学校代表共同参加,并请监督人在场监督、督促,结合其生理、心理和健康成长需要,进行针对性教育。(万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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