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国土分局强力推进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11.10.2016  17:09

实行“四个强化”,压实各级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违法用地整改的总牵头、总协调。全区各镇(园区、办事处)也成立以书记为组长,镇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本辖区违法用地专项整改活动。二是强化责任主体。区政府召开全区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会上明确指出各镇(园区、办事处)是本辖区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党政同责。三是强化协调和跟踪督办。区国土部门及相关区直部门负责和各镇(园区、办事处)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半月一汇总一通报;区监察局负责及时跟踪督办整改活动进度,督促各项整改活动落到实处,确保按时完成全区违法用地整改任务。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整改活动中推进不力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实行一事双查、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做到“三个明确”,划清政策界限。一是明确整改范围。对违法图斑要摸清情况,查找位置,分类处置。实行“一地一册一方案”,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二是明确政策界限。对2015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和2016年上半年巡查发现的违法问题,根据违法占地时间、类型、面积、用途等,依规按政策分类处理。三是明确整改时限。各镇(园区、办事处)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每个违法地块整改的时间节点,特别是拆除复耕的违法用地,明确拆除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必须在10月中旬前不折不扣的完成各自整改任务。

采取“四个一批”,分类处理到位。一是跟踪查处一批违法用地案件。对已立案的土地违法案件,加强跟踪查处,及时移交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未立案的,着手立案查处。二是拆除一批违法建筑。对不符合规划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从事非法建设的,以各镇(园区、办事处)为单位,组织力量拆除违法建筑。三是完善一批用地手续。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配备用地指标,尽快组卷报批,完善用地手续。四是问责一批违纪人员。对在违法用地和整改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各镇、各部门不能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