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启动禁止水库投肥(粪)养殖行为工作

29.11.2016  16:03

(董俊峰  乔正启)近日,襄州区水利局分别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属各大中型水库负责人、水产局班子成员参加的禁止水库投肥(粪)和网箱养殖,加强规范水库养殖行为,保护水库水源质量专题会议,正式启动禁止水库投肥(粪)、网箱养殖行为工作。

近年来,水库大量投肥(粪)养殖,造成水体污染日趋严重,水质不断恶化,已成为影响水环境质量和用水安全的一大公害。为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规范水库养殖行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依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水库养殖行为的通知》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禁止水库投肥(粪)、网箱养殖行为。

严格规范水库养殖行为。一是认真清理规范水库承包养殖合同。区水产局按照水库管理权,对水库承包养殖合同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完善水库承包合同,认真做好承包者的思想教育工作,明确规定禁止投肥(粪)养殖条款和违约责任,缴纳一定数额的水质保证金,确保“禁投”行动顺利进行。二是切实加强水库水质安全监管。区水产局成立专班每半月巡查一次,每三个月对水库水质进行一次检测。如发现有投肥(粪)行为,经查证核实,由水库发包方按协议约定终止承包合同,没收水质保证金。三是逐步取缔水库网箱养殖,今年取缔30%,2017年底全部取缔完毕。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凡接到有水库投肥(粪)举报并查实,而水库管理处却没有发现。每三个月的水质检测,水质一直没有改善,给予该水库管理处负责人诫勉谈话,下岗专抓水质工作,直至降级、调离、撤职等行政处分,确保水质得到改善。五是加强领导。一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抓“禁投”工作,亲自带领水产局工作人员,深入每一座水库督办落实。目前,各个水库已停止投肥(粪),网箱养殖正在逐步撤出,水库水质明显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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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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