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所商业勘查资本市场启航

23.10.2015  21:08

  为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促进全省地质勘查工作健康发展,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决定对全省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为2015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地质勘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地质勘查单位。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有:地勘单位的勘查能力是否与所取得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与资质等级条件相符合;地勘单位从事的地质勘查活动是否与所取得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与资质等级条件相符合;有无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行为;有无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行为;有无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有无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按照规定,各市在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全面检查,完成检查情况报告,并将地勘单位自查报告、市国土资源局检查情况报告和检查表报送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该厅将于2015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对各市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全省检查验收情况。检查验收期间,该厅将组织对部分地勘单位进行抽查。

  检查工作结束后,该厅将对工作业绩突出和管理规范的地勘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检查中发现工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地勘单位,特别是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查处,并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及时公告处理结果。(凌熙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