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劫持大巴车者涉嫌绑架或劫车罪 当天曾吸毒

11.08.2014  03:16

  白沙洲大桥上持刀劫持大巴追踪

  长江日报讯(记者岳源)8日下午,一辆载着35名乘客从武汉开往仙桃的大巴行至白沙洲大桥上时,车内仙桃男子丁某突然持水果刀劫持司机,车内34名乘客和2名司乘人员后来被成功解救,劫车者落网(本报昨日曾报道)。昨日,记者从武汉警方获悉,丁某上车前曾吸食毒品,致使上车后产生幻觉,当晚与其前妻在汉阳公安分局短暂相见。

  当晚,丁某被警方带回汉阳区公安分局接受调查,调查显示其曾因吸毒被多次行政拘留。警方对其进行例行尿检,结果呈阳性,证明其当天曾吸食过毒品。警方称,丁某因吸毒致幻,诱发了过激行为。

  事发后,按照丁某要求,在省公安厅协调下,与其离婚多年的妻子被仙桃警方用警车接到现场,一直待在车内不愿出来,仅将车窗稍微打开,与警方交流。

  警方称,丁某得知前妻已赶到现场后,情绪有些缓和,结束僵持,回到桥面。

  到达汉阳公安分局后,警方兑现承诺,让丁某与其前妻短暂会面。丁某前妻与其离婚后,已经再婚,并不愿见他一面,在警方的耐心劝说下,才同意乘车来汉。据了解,丁某因吸毒致幻,产生希望与前妻再续前缘的臆想。

  昨日凌晨,丁某因涉嫌绑架罪,被汉阳警方刑事拘留。但因其有明显的劫持大巴行为,或涉嫌劫持船只、汽车罪,武汉警方法制专家仍在商讨之中。据了解,绑架罪最高可处以死刑,劫持船只、汽车罪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见习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