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平台 创新机制 努力探索法治恩施建设的新路径

19.09.2016  19:3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下简称普建),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恩施州探索建立“律师进村、法律便民”的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寓法于治,法治落地”的改革新路,省委书记李鸿忠批示要求全省推广恩施州普建工作经验,中央领导刘云山、孟建柱等给予充分肯定,中央召开“武汉会议”视频连线在全国推介, “恩施经验”在全国引起较大的反响。

一、建立一个制度,服务“三个主体”。

形势倒逼改革,危机催生新政。2013年,州委、州政府果断决策以法治作为基层治理改革的突破口,聘请国内17位知名专家组成法治恩施建设专家委员会,聘请省内15位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集中化解了100多件涉法涉诉重点信访积案。2013年5月,州委、州政府又尝试将第三方力量法律顾问团引入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先后在恩施市龙凤镇、沐抚办事处成功开展了试点工作。

2014年3月,州委、州政府瞄准时机,在全州全面开展普建工作,建立了党委政府主导、司法行政主抓、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把“三大主体”作为服务重点,着力“政府依法、社会信法、公民守法”三位一体建设,提供多元法律服务。一是当好政府法律参谋,服务依法行政的主体。目前,全州有179个党群部门、302个政府部门和90个乡镇(街办)聘请了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团)覆盖率分别达到98% 、99%和100%,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法律顾问团在规定的权限内,为党政部门行使管理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规范用权。二是当好企事业单位法律助手,服务经济建设的主体。全州共有132家事业单位、238家企业单位和599家非公经济组织聘请了法律顾问(团),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通过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章立制、拟定审查合同、参与谈判等方式,有效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保障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依法运行。三是当好群众法律顾问,服务依法办事的主体。为2460个村和社区居委会聘请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8.6%,建立村级“法律诊所”2400余个。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基层自治,依托农村网格化建设平台,以分片包块的形式,进村入户,送法上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培养法律明白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二、搭建一个平台,提升“三大职能”。

把法律顾问机构设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积极搭建法律顾问工作平台,法律顾问 “坐堂问诊”,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三大职能。一是法治宣传有创新。全州各地通过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六五”普法期间,全州重点学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全州累计390余万人次接受了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占总人口的96%;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法治创建合格率达95%,有50个集体和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 “法治创建”表彰。二是法律服务有进步。人民调解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层级调解机制完善,专业调委会作用凸显。三年来,全州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56785件,调解成功54400件,调解成功率达95.8%;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国家司法考试参考人数合格人数双创新高。三是法治保障有突破。《恩施州法律援助条例》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法律援助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近三年来,全州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47件、法律援助事项93311件。创新社区矫正方法,全州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近7000人。

三、抓好一项工作,实现“三个满意”。

我州坚持由政府统一购买法律服务,以“律师进村、法律便民”为载体,开启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改善基层社会治理微循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三年来,全州480余名法律顾问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书2500余份,开展法治宣传3500多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近30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5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00余件,参与调处纠纷8000余起,化解信访积案1000余起,我州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分别下降60.4%和36.8%,有20多个乡镇由过去的重点维稳乡镇转变为“三无”乡镇,恩施州成为全省首批“平安市州”。一是党委政府满意。通过法律顾问团参与基层治理,培养群众“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解决了长期让党政领导头疼的老百姓“缠访闹访”的问题。二是基层组织满意。法律顾问团通过参与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规范基层自治,建立完善制度,牵头制定乡规民约,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三是人民群众满意。通过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变政府“端菜”为农民“点菜”,合理分流,有序引导,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不合理的诉求得到了回应和合理解释,党政部门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进行决策和管理,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人民群众满意。

四、紧扣一个目标,依靠“三个力量”。

恩施州开展普建工作主要体会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紧紧依靠“三个力量”才能做好工作。一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力量。恩施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州委书记王海涛多次调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相关工作。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把普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拿在手上亲自抓,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将普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二是紧紧依靠社会的参与力量。自普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州社会各界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率先开展普建工作。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普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才支撑,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社会地位。三是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力量。在“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中,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在解决纠纷中知法用法,在学习法律中明事明理,感知了法律的公正,看待问题的角度变了,思考问题的方式变了,摆脱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的思想观念,摒弃了“信访不信法”、“缠访闹访”的维权的方式,养成了“尊法守法”、“遇事找法”的行为方式,在“律师进村、法律便民”过程中,群众是最大的支持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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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