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十三五” 湖北出台30条税收政策 助力供给侧改革

21.03.201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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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为了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对于年销售收入小于(含)5000万的经济实体,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所得税从25%降为15%征收。对于正在发展和不断壮大过程中的中小企业,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对接,宣传优惠政策,对纳税人的条件进行提前审核。

  这次税收优惠政策,还把电子商务、物流以及文化创意等产业,纳入到高新企业认定的范围内,达到认定条件后,享受同样税收政策。

  在支持高新企业发展的同时,《意见》还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在优化重组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进行重组的企业,涉及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不再征收营业税;对于依法实施破产的企业,债权人在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时,免征契税;新招用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并签约一年以上的企业,可按实际招工数量享受每人每年5200元的减税政策。

  今年,税务调整的最大变化在于“营改增”的全面放开,从5月1号开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中的所有企业将开始征收增值税,不用再缴纳营业税,企业通过增加购买服务和经营中的抵扣项目,实现增值税优惠减免,降低企业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