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系统动产抵押登记仲裁确认工作现场会在襄阳召开

03.08.2015  19:09

          7月29日,全省工商系统动产抵押登记仲裁确认工作现场会在襄阳召开。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动产抵押贷款仲裁确认是将工商部门合同行政调解监督职能与仲裁委员会合同争议仲裁职能有机融合,建立起一个以实现工商行政管理与民商事仲裁优势互补,从而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合同争议调处平台,具有合法、便捷、高效的特点,既可有效消除合同存在的潜在争议、降低银行的放贷风险、加快银行的放贷速度,又可提高企业的诚信度、提高融资成功率、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实现银企双方共赢的目标;将仲裁确认引入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借助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是一种大胆的尝试和有益的探索,将会为有效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发挥积极作用。

 

  刘春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各地工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新形势,适应新常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履职作为的新举措。她指出,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合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积极作为,动产抵押登记仲裁确认工作取得新进展,在机构组建、建章立制和人员素质提高上实现了“三个突破”。全省工商系统已成立了9个仲裁中心工商办事处和动产抵押司法确认工作专班,新发展兼职仲裁员34人,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发了相应的确认规则及操作流程。2015年上半年全省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254件,借贷金额282.96亿元。其中,动产抵押登记仲裁确认和司法确认502件,金额34.73亿元。

  刘春华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要学习借鉴此次会议介绍的不同类型的经验,全面推进动产抵押登记仲裁确认工作。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在加强宣传上下功夫、在争取支持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务求全省动产抵押登记仲裁确认工作上新台阶。她希望各地通过此次现场会,找到距离、奋发努力、以点带面,以仲裁确认工作促进动产抵押登记再创佳绩。

 

  襄阳、荆门、潜江和枣阳等4地工商局,襄阳市仲裁委员会和中鑫同洲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分别代表工商部门、仲裁委和企业作了经验交流和专题发言。襄阳市工商局和潜江市工商局就仲裁确认和司法确认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现场演示和讲解。

  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分管局领导、市场合同科(处)负责人,以及襄阳市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合同科(股)负责人和部分企业代表7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