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察与执法协作配合提升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

25.07.2014  11:33

  

  武汉督察局加强与督察区域鄂湘黔三省协作配合,2014年上半年,三省国土资源执法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升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和处置能力,切实落实总督察“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土地执法工作总体要求。 

   一是加强土地利用监管。 湖北省继续深化“早教育、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的执法监管模式,组织全域性核查,建立新开工项目用地月清季核制度。湖南省健全动态巡查考评奖惩机制,强化巡查责任,省、市、县、乡实行层层考核,对巡查区域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的、巡查工作机制不落实的一律在年终考核时扣分,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贵州省明确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乡镇国土资源所是5000亩以上坝区耕地动态巡查的主体,保证每周巡查一次以上,并建立巡查情况周报制度。 

   二是加大科技应用力度。 在武汉督察局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开展土地巡回督察的示范效应下,三省积极采用科技手段提升非法占地行为发现能力。湖北省在武汉市黄陂区进行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主动开展土地执法工作试点。湖南省利用武汉督察局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实地核查子系统开展各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贵州省充分利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成果,自主研发了贵州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监管系统,并已在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和152个耕地相对集中连片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开展试点工作。 

   三是严格信访媒体线索整改。 湖北省加大信访举报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力度,暂停今年国家土地总督察限期整改的鄂州市华容区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督促鄂州市华容区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并组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完善全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办法。湖南省对情况比较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举报,一律派员实地核查,严格案件督办,明确省厅督办案件由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并限时办结, 办理情况纳入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年终考核。贵州省在去年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行动基础上,努力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常态化,相关规范性文件已进入制定程序。 

  下一步,武汉督察局将继续加强与督察区域土地执法机构的联动和合作,在信访线索联合调查、违法用地信息共享、土地执法科技创新、人员交流合作等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土地督察与执法水平,更进一步提升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能力,维护督察区域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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