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当前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

25.07.2014  10:32

  7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当前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防控指导,加强统防统治,提高作业效率,加强市场监管,保证优质农药供应。切实做好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当前病虫害发生形势主要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迁飞性害虫田间增长迅速,呈偏重至大发生态势;二是常发性病虫基数居高不下,全省水稻主产区一代二化螟田间残虫基数高,具备大发生条件,中稻纹枯病进入流行高峰期;三是流行性病害存在重发风险,稻瘟病在感病品种和优质稻上发生严重,中晚稻抽穗扬花期如遇阴雨天气,稻曲病可能偏重发生。
  
  通知指出,7、8、9月是我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的关键时期,做好防控工作,对夺取全年粮食增产丰收、农民增效增收,实现农业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通知要求,要实行“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联防联控”的责任制,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各地要因地制宜,针对病虫情况,尽快制定并印发防控技术方案,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采取“治早、治小,压前控后”的策略,优化配套技术措施。充分发挥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带动病虫害防控工作的全面展开,千方百计减轻危害损失。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村组农户和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开展科学防治;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拨付病虫防控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预报,为病虫防控工作提供依据;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要抓好农药的管理工作,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对因行动迟缓、组织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