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加强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 保障环境安全

12.07.2016  13:41

  为加强荆州市医疗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危险废物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荆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以产生和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为监管重点,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监控,促进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一是全面开展医疗废物申报登记。近年来,开展医疗废物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数据库。申报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种类、产生量、临时贮存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等有关内容。目前,全市96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已经全部纳入申报范围。二是加强对医废重点产生和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收集的医疗废物严格按照环境管理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防止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三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对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转移和处置等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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