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供销社综合改革支持力度

12.09.2014  14:46

省财政厅副厅长  秦守成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意义重大,是新时期对供销社也是对财政提出的新要求,有利于供销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刚才传达学习了中央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财政部门一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

近几年,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改革的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决定,结合我省供销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增强“三农”服务功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从2000年起,将省供销社机关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公费医疗以及省供销社后勤服务中心等人员经费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由财政予以保障。同时,明确市(州)、直管市、林区供销社机关经费比照省里的办法,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支持供销企业做大做强。省财政从2005年开始每年安排19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棉花产业生产、农资配送中心改造等,10年来共计安排供销企业发展项目资金1.9亿元。从2009年开始,省财政对供销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照中央项目资金的40%配套,五年累计安排配套资金1600万元;三是按时足额拨付农资储备贴息资金。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落实40万吨化肥等农资储备财政贴息资金;四是设立了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新网工程”专项资金。2007年至201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拨付“新网工程”专项资金32984万元,支持项目342个,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的建设。五是大力扶持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省财政从2009年开始,五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02亿元。六是配合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等部门对供销社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政策性债务挂账实行停息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发展。

中央、省委省政府对供销社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供销和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的精神上来,进一步加大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扶持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以农村为市场,以服务为根本,以制度为保障,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服务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网络的整体功能,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流通网络,使之成为城乡物资交流、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二是进一步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是省委省政府每年确定的十件实事之一。省财政非常重视,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支持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资金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做好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储备工作,加强储备管理,保障农资供应,稳定农资物价,落实储备贴息资金;四是科学合理运用供销发展项目资金,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培育一批有市场、有科技含量、有效益的小微企业;五是积极做好棉花流通改革工作。今年国家取消已实施三年的棉花临时收储政策,实行棉花目标价格政策。为了促进棉花生产,确保棉农利益,我们将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尽快拿出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最优补贴方案。

      供销合作社是服务“三农”的重要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省财政将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好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助力供销社综合改革,通过释放改革红利,促进供销事业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