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法制办公室加大复议案件调解力度 化解行政争议

22.09.2015  10:11
        今年以来,广西柳州市法制办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社会矛盾的渠道作用,遵照合法、自愿的原则,积极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充分运用行政调解的各种方法,以“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既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又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市法制办在解决行政纠纷的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行政调解作为办理复议案件的必经程序。

  二是坚持工作创新。建立行政调解提前介入机制,改变以往立案后才进行行政调解的工作方式,更注重在立案阶段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近日,一群众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在立案阶段,复议科工作人员通过拉家常、耐心细致地解释政策法律法规等方式,做通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当事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表示服从,自愿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三是加大调解力度。为了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市法制办把行政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则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被申请人能主动撤销并及时纠正和采取补救措施,没有对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积极做好申请人的工作,以求得申请人的谅解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今年6月份,某公司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并指出了该行政处罚存在不当,通过与被申请人沟通,被申请人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办案人员又积极做通了申请人的工作,申请人最终撤回复议申请,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积极到案件纠纷地开展行政复议巡回庭,让争议双方进行正面接触,直接就争议的问题进行面对面辩论,既有利于基层群众更加方便地参与到复议活动中来,也有助于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