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办紧急安排部署近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0.07.2017  09:34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做好近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省减灾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省减灾委成员单位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加强监测预警预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最宝贵”理念贯穿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过程。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抓好,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密切关注各种自然灾害的发展趋势,加强涉灾部门间灾情会商研判,切实提高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大预警预报信息发布频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各类传播渠道,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发送到村、到户、到人,确保能够提前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同时,要持续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六进”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场馆体验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害种类、灾害危害、避灾逃生、自救互救等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升避灾自救技能。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多发的自然灾害,进一步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学校、社区、卫生院、福利院、旅游景点、在建工地、城乡危房、地下室出租屋等场所安全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于发现的灾害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抓紧整改,消除隐患,切实把各种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重点关注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众,对灾害高风险区域、脆弱群体要加派人员、盯紧盯牢,该转移的要立即转移,做到险情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根据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组织搜救被困遇险人员,全力救治受伤群众,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抓紧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防范次生灾害。对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给予特别关注和充分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及时发放生活救助资金,及时调拨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治疗、有临时安全住处。  (厅救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