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已有《办法》监管网络订餐——送外卖,先办实体店

10.03.2017  14:34

  网友提问

  “网络外卖方便快捷,但送餐商家看不见摸不着,遇到问题更是投诉无门。”网友“独孤小九”在“湖北时政”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听说国家即将出台新规,没有实体店不能网售餐饮,期待这项政策早日落地。

  政策背景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健康,必须管得严而又严。要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夯实各方责任,坚持源头控制、产管并重、重典治乱,坚决把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每一道关口。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规提出,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记者跑腿

  柯俊代表建议——

  直播卖家的“明厨亮灶

  带着网友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柯俊。他坦言,网络订餐生意火爆,市场主体良莠不齐。目前,初步摸清,在我省从事网络订餐平台服务的公司主要有新美大、饿了么和百度外卖,全省入网餐饮单位接近3.5万家,中小型餐饮单位占90%以上。

  去年12月2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出台并实施《湖北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这是我省首次出台专项办法规范网络订餐,在全国也走在前列。

  柯俊介绍,《办法》对网络订餐进行全过程监管,不留真空。上线前,网络订餐平台要申办备案等手续;经营中,商家要取得合法资质,要有实体门店,实际经营地址、经营项目等要与许可证载明一致。送餐时,送餐人员应着清洁工作服,配送工具应防尘、防雨并定期清洗、消毒、维护,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纠纷,由第三方平台先行赔偿。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第三方平台和线下餐饮企业的监督,对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倒逼企业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柯俊认为,网络订餐要健康发展,除了监管,还要探索社会共治管理模式,发挥社会监管合力,比如第三方网络平台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对网络订餐经营者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网上直播,将“明厨亮灶”亮出来,接受社会监督。(江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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