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多举措着力提高政府合同审查质量

25.05.2016  10:31
      为强化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防范合同风险,近年来,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对政府合同的审核从完善审查机制着手,多举措提高政府合同审查质量。

  一是坚持政府法制机构在合同审查中的主体地位。针对政府合同与民事合同有着显著区别的特点,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坚持政府法制机构的主体地位,从政府管理的特点出发,结合专家的意见,形成内容确定并有针对性的高质量法律审查意见。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主要听取法律顾问从律师的角度对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风险情况以及文字逻辑等方面提出的意见。法律顾问的参与率达到80%。

  三是着力提高审查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一方面,承办处室人员加强理论学习,除不断提高行政管理知识水平外,加强对民商事法律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通过日常讨论、专题研究等形式,提高对民事法律问题的应对能力,通过对办结合同的回头看,发现规律,积累经验。

  四是确立审查原则。加强对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的总结研究,从政府权力的有限性、合同可能产生的风险性、政府合同应当具有高度的可行性等因素出发,确立了审查政府合同应坚持内容合法、风险防控和可行性相统一的审查原则。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