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13.08.2015  19:01

国办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到二○二○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分六部分二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做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

  《方案》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坚持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方案》明确了五方面的工作举措。一要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布局、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布局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统一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与统一发布。

  二要突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要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结果考核问责政府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依托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开展监管执法,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同步,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

  三要明晰各级政府和企业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与责任。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相应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逐级承担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环境应急监测等职能。同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必须落实污染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政府要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

  四要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各级相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规范履行职责,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保护部依法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五要强化综合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规范全国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

天地一体环境监测网5年可成

生态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污染排放状况、潜在生态环境风险更为明了

人民日报记者 寇江泽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网络有多神:

   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没有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作支撑,生态环保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经过近40年的发展,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已经改变了靠“眼睛看、鼻子闻、耳朵听”的落后面貌,建成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但是,生态环境监测存在网络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所研究员王自发表示,“方案》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很有必要" >出台《方案》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很有必要”。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说清生态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该负责人说。

   信息咋发布:

   建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数据统一发布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部门间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布局不统一,技术规范、评价方法不统一,数据缺乏可比性。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此《方案》提出,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同时,统一相关环境要素的布点、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增强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确保排污单位、各类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

  针对有关部门之间、地方之间以及地方与中央之间监测数据集成联网与共享不足,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渠道不统一等问题,《方案》提出,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将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各地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进行联网共享,大力加强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在信息发布方面,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统一发布。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启动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逐步构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截至目前,已有辽宁、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完成了点位布设工作。

   数据怎么保真:

   加大核查巡查力度,严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

  “《方案》的一大亮点是,明晰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与责任。”王自发说,当前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监测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测数据受行政干预的现象。

  《方案》明确提出,政府所属监测机构主要承担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与预报预警等职能,其他服务性监测可向市场开放,由社会监测机构承担。同时,《方案》提出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推动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

  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追究各级政府和企业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支撑不足等问题怎么解决?该负责人表示,《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结果,考核问责政府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依托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建立监测与执法相结合的快速响应体系,实现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

  针对部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不能严格履职、监测质量不高以及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方案》明确,各级相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等,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业务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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