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9起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案件

08.09.2014  20:59

  新华网北京9月8日电(记者隋笑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前通报了9起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刑事案件。

  据介绍,9起“三假”案件均为刑事案件,具体案情为:

  ——河南南阳吴选洲假冒记者诈骗和敲诈勒索案。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的吴选洲自2009年以来,分别假冒《消费日报》驻甘肃记者站、《河南法制报》等媒体记者,以能够帮助摆平案件、新闻曝光等手段,诈骗和敲诈勒索单位和个人钱财。截至案发,共诈骗和敲诈勒索钱款16.5万元。2014年4月15日,内乡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向内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6月6日,法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选洲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5000元。

  ——山西吕梁“5·19”假记者诈骗案。2014年2月,山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接群众举报,反映薛某某假冒记者诈骗钱款。山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立即部署吕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查处。吕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会同市文化执法部门于3月初开展联合调查。5月19日,专案组在榆林市将薛某某抓获。经调查,薛某某假冒多家媒体记者,以各种名义向多人实施诈骗,现已查实诈骗25万元。目前,薛某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福建龙岩“6·25”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4年6月25日,陈某某、邓某某以《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海西增刊记者名义,到福建省龙岩市新泉镇乐联村帮助村民解决房屋倒塌赔偿问题。村民林某找到陈、邓2人,要求对村内乱倒垃圾现象进行曝光,2人答应曝光,并向林某索要4000元。随后,林某对2人身份产生怀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除上述违法行为外,2014年3月,陈某某、邓某某假冒《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海西增刊记者,明知龙岩市连城县某非法采矿场已被取缔并停止施工的情况,仍然以山体被破坏、村干部渎职为由威胁进行曝光,向有关人员索要30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