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办函〔2015〕13号】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督导的通知

19.03.2015  10:30

有关市、州农业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工作,努力保持粮食和农业发展的良好势头,我厅经研究,决定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是推进春季田管。帮助市县分析在田作物苗情、墒情、病虫情,加强分类指导,抓好“一喷三防”,落实夏粮夏油田管措施。二是推进春耕备耕。帮助联系市县科学谋划春季农业生产,抓好创新驱动转方式、政策落实保面积、农机作业保进度、农资监管保供应,落实好春耕备耕各项工作。三是推进集中育秧。帮助联系市县研究完善工作方案,规划布局育秧基地,落实育秧主体,严把技术关口,科学培育壮秧,发展机械插秧,加强生产管理,办好示范样板。
  
  二、督导时间
  
  3月20日—5月20日。
  
  三、督导分组
  
  由厅领导带队,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分赴有关市、县开展督导。
  
  (一)戴贵洲厅长带队,郑国蓉(联系人)、张似松参加。督导地点:荆州市。
  
  (二)徐能海副厅长带队,万福祥、蔡俊松(联系人)参加。督导地点:武汉市。
  
  (三)丁炳辉纪检组长带队,鲍江峰、姜金生(联系人)参加。督导地点:宜昌市。
  
  (四)王红玲副厅长带队,李青松、郭兰(联系人)参加。督导地点:黄冈市。
  
  (五)涂胜华副厅长带队,姜福元、周开平(联系人)参加。督导地点:咸宁市。
  
  (六)焦泰文副厅长带队,周先竹、羿国香(联系人)参加。督导地点:孝感市。
  
  (七)邓干生总农艺师带队,肖长惜、郭子平(联系人)参加。督导地点: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
  
  (八)刘长华局长带队,卢开阳、彭传华(联系人)参加。督导地点:荆门市。
  
  (九)王敦胜巡视员带队,罗汉钢、段志红(联系人)参加。督导地点:襄阳市、随州市。
  
  (十)牛启发副巡视员带队,鲁明星、董新国(联系人)督导地点:黄石市、鄂州市。  
  
  各工作组要深入村组农户、新型主体和田间地头开展督导,督导次数不少3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有关工作,并请将督导情况、典型经验发送到厅种植业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