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15.07.2019  11:41

各市、州、县残联:

现将《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的通知》(残联厅函〔2019〕1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残疾人健身周活动是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给予经费保障,推进残疾人体育健身工作常态化。

二、各地残联要按照《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加强领导、统筹策划、认真安排好“第九届健身周”活动。

三、各地残疾人专门协会要结合本类型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残疾人及其亲友共同参与的康复健身体育活动。

四、各地残联要积极协调各类公共体育场所为残疾人免费开放,在活动内容上下功夫,促进自强互助、残健融合、和谐发展。

五、请各地认真总结第九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开展情况,并在8月25日前将《第九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表》报送省残联宣文处(联系人:田李莲,027—87363296,[email protected])。

附件:第九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表

2019年7月9日

附件: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