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劝架男”被踢后刺伤他人领刑三年

19.07.2014  01:17

  

  本网讯(通讯员 邓纯义 李煜)两个本来不认识的人,看到一方与人发生矛盾,上前劝架,这一劝,结果一方被刺伤左眼,受了重伤;自己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2月6日晚上,春节前夕,市民徐某路径城区一KTV,看见有两人在KTV门前推搡。

  原来是市民邱先生与朋友在外吃过晚饭后,到城区一KTV玩。没多久,感觉喝醉了的邱先生打算回家。邱先生和朋友去结账,邱先生说,没来多长时间,不用结账。但朋友还是给了老板100元钱。邱先生看见后,将钱拿了回来,并告诉老板第二天来结账。老板和服务员送邱先生等人出门,邱先生以为老板来要钱,便与老板发生冲突。

  这不是误会一场吗?眼看着一场冲突即将爆发,徐某于是好心上前劝解,说了一句:“大过年的,回家算了。”正在气头上的邱先生听到后,朝徐某踢了一脚,徐某很是生气,双方拉扯在一起。邱先生朋友见状,连忙将两人拉开,带邱先生离开。徐某拿来两空啤酒瓶,跟随邱先生身后。服务员看到后,将一只啤酒瓶夺了下来,另一个啤酒瓶在争夺中被摔破。随后,徐某拿着破碎的啤酒瓶,准备回家。正当他走到该KTV门口时,邱先生冲了上来,将徐某推倒,徐某持破啤酒瓶朝邱先生挥去,将邱先生左眼刺伤。

  经鉴定,邱先生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近日,经东宝区检察院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徐某在案发后,主动报警,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当庭认罪,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同时,邱先生也存在一定过错。综上,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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