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岸警方春节前夕查获两起非法持有烟花爆竹案件

10.02.2016  19:39

  春节临近,为有效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加强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活动打击力度。2月5日夜,江岸警方在岱家山检查站门口设卡盘查,查获2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2月5日晚,江岸巡逻大队民警在岱家山检查站门口设卡,对来往的车辆进行盘查,严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22时40分,一辆从黄陂开往武汉后湖的灰色轿车被民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该车司机神色慌张,言语吞吞吐吐、躲躲闪闪,察觉到有些异常,于是查看了驾驶人的相关证件,核对了驾驶人的相关信息,并对车辆进行了检查。果不其然,在该车后排座位上发现放有一封2万响的鞭炮,又无合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相关证明。

  此事刚过不到20分钟,岱山检查站盘查民警发现在距离设卡点50米的地方放慢了车速准备调头,形迹可疑。民警立刻上前拦下车辆,对车辆进行盘查。发现该车后备箱发现有总计约5公斤烟花、两把手持烟花、零散烟花若干和2个立式大烟花。司机解释称,这些烟花是购买来给小孩子燃放的。民警对烟花进行了查扣,并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

  针对上述两起情况,民警分别对违规持有的鞭炮进行查扣,两名涉事当事人均移交江岸分局后湖派出所对其处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200元行政处罚罚款,进行了批评教育。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武汉市禁鞭相关规定,不得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要树立安全理念,提高安全意识,争做文明市民。(荆楚网消息记者叶宁 实习生柳琛琛 通讯员唐时杰 肖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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