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落实“四项制度”严密构建法治工商建设监督体系
今年来,黄石市工商局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逐步建立以提升执法质量为核心,案件核审、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多种执法监督手段紧密衔接、互为补充的执法监督长效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大案季度评查制度。 制发《黄石市工商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分的通知》、《万元以上案件交叉评查制度》,在去年执法评议考核和案件评查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行政处罚案件(卷)质量评分标准》。每季度由市局法规科组织对系统万元以上大案进行质量评查打分。目前,已完成一、二季度案卷质量评查,对市局本级120件万元以上大要案件进行了评查并制发情况通报。系统各单位也都分层逐级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并及时上报了行政执法质量分析报告,全面分析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明确下步整改措施。
二是严格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注重结合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行政处罚案件罚没物质管理问题,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暂扣款”问题;销案程序不规范问题,将其作为今年上半年执法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予以及时纠偏。注重对万元以下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切实做到“抓大不放小”,及时发现万元以下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的突出问题,督促“老大难”问题有效解决;注重行政许可领域的卷宗质量评查,将上次执法评议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为本次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力求执法监督全覆盖。
三是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坚持有责必问,紧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涉法信访等行政争议背后存在的违纪执法、违法行政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今年,全系统共追责执法过错案件2件,处理涉案干部3人。坚持错案报告,对因行政执法过错、瑕疵引起的行政纠纷案件逐案释法评析,形成详细的评析报告,在及时上报省局的同时,组织执法人员交流学习。截止目前,系统累计释法评析案件5件,制发《法制链接》发布执法风险警示3条。坚持奖惩结合。明确规定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在80分值以下,相应扣除大要案奖励,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申报大要案奖励。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评查意见建议书》,督促办案机构整改落实。将评查结果作为评选“十佳办案能手”、“十佳优秀法制员”的重要依据。
四是严格处罚信息公示制度。 制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管理工作及操作细则(试行)》,对各执法单位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录入及系统流程操作开展专门的培训指导,并就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同时,积极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督办,今年3月下旬及6月上旬,分别对各单位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促进行政处罚公示率大幅提高。截至9月底,全市工商系统共办结案件911件,通过各种途径公示849件,公示率达93.2%。
(黄石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