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互联网互助游离于监管之外

21.07.2016  21:22

  苑广阔

  “最近不少朋友邀请我参加互助计划,有抗癌计划、意外事故互助计划,每次互助事件均摊不过3元,会员不幸患癌最高可获30万元保障。”南京市民张小姐对此表示,“真有这种好事吗?这种互助计划是不是骗人的?”(7月20日《金陵晚报》)

  尽管网络上各种平台推出的“互助计划”有很多,但是从原理上来说却大同小异,那就是一个互助计划群体内,某位会员风险发生时,每个人帮助一把,参与人数越多,均摊到每个人的互助金额也就越少。

  现在国内互联网出现的“互助计划”,就是国外一种比较成熟的“相互保险”的变种。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7%。但是在国内,这还是一个全新的市场,目前国内仅三家相互保险机构拿到牌照。

  网络上的“互助计划”种类繁多,其背后的平台,绝大多数也都没有官方背景。这也是风险最大的地方,意味着网友参与“互助计划”所缴纳的资金,由谁在管理,有没有风险控制,都存在不确定因素。一旦发生会员所缴纳的钱被掌管资金者卷钱跑路的情况,会员的利益将没有任何保障。

  国家保监会对此曾有过明确的表态:“对于打着互助计划的名义而实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但这样的表态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政府应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之上,通过法律法规对它的发起平台和参与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给予明确,避免打着互助名义进行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