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环保法律落实情况受省人大调研组肯定

27.03.2015  12:44

3月23日到24日,省人大常委会城环委主任委员杨三爽一行来到利川,就《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瞿赫之、蒋代成等州、市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利川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清江西门段、自来水一水厂、土家牧业、合力大桥排污口、市污水处理厂,汪营镇清江源、马鹿池煤矿、汪营卫生院、转转河整治段、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凉雾乡马前河、打沙厂、凉雾乡污水处理厂以及龙船水乡景区河段。

近年来,认真贯彻《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条例》,环境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全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环保投入、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利川还集中开展了清江河保护专项整治工程。自2014年3月以来,利川先后争取清江污染治理项目资金1.97亿元,实施了城区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等系列工程。此外,还开展了“工业治污专项行动”等“五个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了清江治理与保护,效果明显。

经过实地察看,调研组对利川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环保法》及《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单位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环保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通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和参与环保的自觉性。要切实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坚持治保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要健全执法网络,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要做到依法行政,敢于执法,严于执法,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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