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一村官许诺摆平辖区刁民 向企业索贿10万获刑

20.02.2016  09:58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刘中灿通讯员张宏江广)村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企业许诺能摆平辖区内“刁民”,进而向企业索取好处费10万元。19日,记者从利川市人民法院获悉,利川汪营镇村干部甘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查,犯罪嫌疑人甘某系利川汪营镇某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2年9月,在该村向某公司转让村组集体荒山的过程中,甘某许诺在该公司进驻该村后,帮忙解决该公司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保证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该公司谋取发展利益,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索取、收受该公司好处费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