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有偿删帖”须按法治键

14.05.2015  13:26

  近日,蕲春县公安局破获了一个靠删帖获取暴利的犯罪团伙,涉案近2000人,总金额超过5000万元。利益链上包括“网络公关”、“删帖中介”和“管理员”三种角色,其中一名25岁的“删帖中介”短短4年赚了780余万元。昨日,蕲春县公安部门向本报独家披露了此案。这是2013年删帖获利入非法经营罪以来,我省破获的首例案件。(5月13日《楚天金报》)

  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有偿删帖”现象层出不穷。“有偿删帖”是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干着违法牟利的勾当,有时还与“网络敲诈”勾连,严重扰乱网络新闻工作秩序,侵犯他人财产权益,必须予以根除。

  就如蕲春县公安局破获的这起案件,“删帖中介”短短4年就从中赚了780余万元,且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取证难等特点还给“有偿删帖”违法犯罪披上隐形衣,无形中也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惩罚的侥幸心理。所以对于“有偿删帖”既要按下法律惩处键,还要按下法律预防键,用法治之手删除“有偿删帖”。

  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依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发现的“有偿删帖”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守牢打击惩处“有偿删帖”的最后一道闸门。

  更为重要的是,网帖内容涉及单位、个人务必要合法经营、依法履职。“有偿删帖”之所以大行其道,生意红火,正好印证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句话,正是个别单位或个人违法经营、违法履职,才为“有偿删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删帖生意。如果各个单位、个人一切行为均依法而为,那么所谓抹黑自己声誉的网帖就是捏造事实,属侵权行为,可正大光明地要求网站删帖,追究发帖人的责任,何来悄悄地花钱删帖。

  当然,为铲除“有偿删帖”,各部门都在行动。今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展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行动。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四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只要各部门、单位、个人综合运用法治手段,根治“有偿删帖”的日子就不会远。(乔子轩)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