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创新监督方式 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31.10.2014  11:40
      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五同”的工作理念,完善监督制度,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不断提高监督质量,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工作理念,找准监督方向

与党委同心,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人大作用 。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及时将市委的重大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保证市委重大决策在地方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现。

与政府同力,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人大与政府分工不同、责任一样;角度不同、使命一样;跑道不同、目标一样。市人大常委会做到“真监督”、“真支持”,到位不越位,尽职不失职,解难不为难,支持不支配,努力形成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与大局同步,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主动助推跨越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重大使命。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融入发展、参与发展、助推发展。注重创新,敢于担当,以为立位,以位树威。

与法律同向,围绕法治利川建设大力推进法治进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普法,发挥好“护法机关”作用,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带头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全市民主法治水平。

与人民同声,围绕服务代表履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肩负人民重托,反映民意。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树立为民代言、为民立言,为民掌权、为民用权的观念,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出台了《利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1—3个代表小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应当与5名以上市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每年应当走访10名以上市人大代表。通过改进代表工作努力使人大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紧贴民生。

二、完善工作办法,规范监督行为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程序,是规范人大监督行为、保证监督工作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利川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增强制度意识,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落实。本着务实管用、简洁精练、切合实际、方便操作的原则,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视察和调查暂行办法、专题询问办法、工作评议办法、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办法等一套程序严谨、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议事有规则、代表履职有要求、工作人员服务有标准,促进了工作规范高效运转,提高了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抓住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干部任免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始终把好任前考试、任中审议、任后监督三个关口,进一步完善任前考察、任职发言、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和任后监督等制度,保证人事任免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确保了市委人事安排的圆满实现。同时,向社会公开拟任命人员的任职发言,加强社会监督。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查、进行工作评议时,加强对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

围绕重大事项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为推动发展和加快发展的有效手段,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促大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注重深入调研,掌握实情,提高决议、决定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效果,努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了进一步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科学性和规范性,去年初重新修订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换届以来,共举行常委会议17次,作出决议、决定10余项,发挥了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围绕依法治市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法制教育、推进司法监督摆在重要位置,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建设“武陵明珠,锦绣利川”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2013年对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市政府明确“六五”普法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切实把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从5月5日开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7个视察组,分赴市公安局各刑事侦查部门,各乡镇派出所,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部分乡镇办事处的村、社区,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走访座谈、查阅卷宗,全面了解公安刑侦工作情况,要求着力解决好刑侦工作警力不足,刑侦办案协调机制不畅的问题,促进刑侦案件的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推动刑侦案件破案率的提高,尤其是侵财案件破案率的提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为人民群众幸福和谐生活保驾护航。

围绕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换届以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生态旅游产业链建设、清江等重点流域保护、居民用电质量、村卫生室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医改工作和“三违”治理等工作进行专项视察。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全方位地掌握这些法律实施和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并及时形成调研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为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发挥了人大应有的作用。

四、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监督水平

改进视察调研方式。市人大常委会在保留过去就某项议题进行分组视察做法的基础上,还选择一些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关乎市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事项,实行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集体视察调研、就地即时审议的方式,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在集体视察了清江等重点流域保护工作和村卫生室建设等民生工程后,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市政府相关报告后,及时审议市政府所提议案,形成相关决议,提出了很多打基础、管长远的意见,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

改进意见发表方式。为切实提高人大审议水平,防止审议流于形式,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审议的关键环节,改进审议方式,力求审议实效。在审议过程中,先由各位委员发表意见,然后各位副主任发表意见,最后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发言。这种方式,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表达个人观点,营造各抒己见、百家争鸣的议事氛围,有助于贯彻发扬民主、集体决策的工作原则,促进了人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性。

改进会议召开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改变以往“常委会两月一次”的习惯作法,根据实际需要,有时一个半月甚至一个月开一次,使“一府两院”报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不再受会期的限制,确保有关议题能够得到及时审议。截止7月底,换届以来,我市共召开人大常委会议20次,按照“抓大事,议大事,少而精”的原则合理设置议题,保证每次会议只有一个重点议题,真正做到了重点突出,有议有决,提高了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

五、落实工作制度,提升监督效能

评议制。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近年来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创新之举。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招商局、市国税局、市食药监局的工作进行了评议。我们切实规范评议工作,精心制订评议方案,选准评议内容,严格评议程序。注重提升评议实效,评议前,参加评议的代表做到广泛搜集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评议发言准备;评议时,被评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并认真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评议代表的询问;评议结束前,参加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宣布;评议结束后,及时形成评议意见书,送达被评议单位研究处理,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公开制。公开是监督法规范的一项重要原则,市人大常委会从做好深化细化工作入手。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强势推进财政预算公开、监督工作公开、重大事项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为人民谋利益;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由公开监督结果向公开监督过程发展;由通过人大公报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开,到召开新闻发布会、互联网实时接受咨询;由向代表公开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全过程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三是完善公开制度,对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深化细化工作,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公开内容、范围、程序、时间等,使公开工作正常化、规范化。

询问制。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是人大监督权的题中应有之义,行使好这一权力,是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待、代表的呼声,也是政府的愿望。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和运用专题询问这一种新的监督方式,去年首次开展了专题询问。开展专题询问,是一个新的尝试和开端,我们严格规范询问程序。一是精选议题。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选题,把全市的“三违”整治工作确定为询问主题;二是细化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题询问的指导思想、时间和内容、主体和对象以及工作步骤、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等,做到方案科学、全面、具体、可行;三是深入调研。在询问前,围绕询问主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综合性调查,全面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初步拟定具有针对性的询问题目,并开展专题调查,形成综合调查报告和专题调查报告,做实开展专题询问的准备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围绕询问的主题,把握询问的节点,周密设定,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了专题询问顺利进行;五是强化督办。“问了不能说算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专题询问的问题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加强督办,切实把好办理落实关。

创新是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是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利川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 “在创新中不断总结完善,在完善中不断提升监督水平”的做法,努力为推动“武陵明珠,锦绣利川”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利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许智亮)

责任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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