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局创新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11.10.2016  17:09

一、政府主导,条块结合。十堰市政府将构建地灾网格化管理体系作为工作的重头戏,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成立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四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一方面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守土负责,承担各辖区内网格化的组织领导工作;另一方面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重点明确了交通、水利、住建、教育、安监、旅游、移民等部门承担各自领域的地灾隐患监管、向网格专员提供监测信息等职责。

二、四级联动,层层压实。按照“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创造性地建立了市、县市区(管委会)、乡(镇、街办)、村(社区)四级网络责任体系,市政府作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网格体系的顶层设计,指导解决网格化建设重大问题;县市区政府作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研究制订本级网格化管理方案等工作,乡镇政府作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制辖区内地灾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等工作,村(社区)四级网格责任主体承担地灾排查巡查及监测等职责。尤其是针对丹江口库区蓄水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风险的特殊情况,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明确了市南水北调办及水源公司承担因丹江口库区因蓄水引起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

三、下移重心,夯实基础。针对全市地灾点多面广的实际,在网格成员中创造性地增加了“网格信息员”,即地质灾害监测员,要求由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附近的群众担任,形成“命运共同体”,更加高效地开展监测预警等工作。积极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一线网格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全市共召开培训会16次,培训人员1535人,涉及全市10个县市区、60个国土资源所和各街道(镇)、村(居)负责人以及隐患点网格信息员,有效提高了一线人员的防灾避灾能力和应急水平。

      四、合理调配,精准保障。注重专业技术力量配备,全市网格协管员由湖北省襄阳地质环境监测站和湖北地质环境总站十堰分站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担任,划定负责区域,分片负责,优势互补。建立市地质灾害应急会商中心,充实了应急人员及应急物资。保障网格化工作经费的落实,争取市政府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明确市财政部门作为网格成员负责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督促下一级财政部门保障网格化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