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坚持“三个创新”实现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覆盖

01.07.2016  15:24

  “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93个,实现了全覆盖目标。“6月30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丁贵桥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与网友畅谈湖北省近年来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创新上的成功经验以及重要成果。

  丁贵桥表示,公共资源其实与公共卫生、公共安全一样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拉开了改革的序幕。我省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起步较早,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做到“三个创新”。

  一是体制创新。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推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初步形成了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为我省改革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二是管理创新。市场管理实现了统一管理机构、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行业自律组织,“五统一”在规范交易流程、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三是监管创新。实行了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厘清了行业监管与综合管理的职责,实现了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的有机统一,有效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普遍存在的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同体监督等问题。

    改革创新很快产生了一系列成效。“除了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覆盖的目标,2015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项目达到22131个,进场交易总额5145亿元,位居全国前列,中部首位。”丁贵桥说。

  同时,交易范围不断拓展。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和矿产权转让项目,部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项目等都已进入各级平台集中交易,并逐步延伸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让出租、罚没资产处置、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城市特许经营权出让、污水和垃圾处理权交易、户外广告设置权出让、公车拍卖等等。

  此外,交易市场秩序不断规范。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对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监管力度,大力推进制度体系建设,2015年8月1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出台标志着我省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同时,我省还先后出台了30多个规范性文件,促进了市场管理运行规范化。仅2015年,全省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97起,涉案金额55.07亿元,处理投诉534件,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最后,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我省围绕全省“一网一规一库” 建设目标,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于今年2月24日正式开通,已与省中心和宜昌、孝感、黄石、黄冈等交易中心实现对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正在建设之中,省级行政监督平台已列入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