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第二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培训班在汉举办

17.05.201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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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第二批省级示范区创建水平,5月12日-13日,省文化厅在汉举办创建第二批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训班。第二批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文化局局长,相关市州文化局分管局长、公共文化科(处)长,承担指导任务的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和省群艺馆、省图书馆、省博物馆、湖北美术馆及厅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近70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由省文物局副局长赵令珍主持,省文化厅副厅长李耀华出席并讲话。李耀华就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和要求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阐述,并强调各地的创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任务落实;勇克难点,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握要点,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紧扣节点,认真抓好具体环节。赵令珍指出,各地要召开全县(市、区)创建大会,汇报、研究、推进好示范区创建工作,让创建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产生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影响。

      培训班围绕示范区创建工作,特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文化顾问冯守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傅才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教授吴理财,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襄阳市文新广局副局长来其发分别就示范区创建规划制定与制度设计研究,示范区创建创新理论与实践,通过示范区创建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襄阳市国家示范区创建实践进行了授课,受到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授课结束后,全体参训人员还就率先贯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抓好省级示范区创建进行了座谈。每位代表都结合了本地区创建实际,进行了积极而深入的交流,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是经省政府同意,省文化厅、省财政厅于2013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一项文化创新工程,旨在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示范区分三批进行创建,每批创建周期为2年。第二批省级示范区创建时间为2016-2017年,2018年第一季度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将联合开展验收,实地考评各地创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