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档案局制订创建档案达标先进单位管理办法

14.03.2016  11:44

为提高全市各单位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档案工作达标先进单位奖励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精神,洪湖市档案局制订并出台《创建档案工作达标先进单位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档案达标先进单位的申报条件、创建程序、考核标准以及认定机构、验收时间与形式、有效时限与奖励对象,适用范围是全市各党政机关、各人民团体及各企事业单位。《办法》旨在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更好地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