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务局副局长刘东才受贿567万元受审

18.07.2014  17:44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方历娇 实习生李灿、张契昱)想承接工程先“”我300万,儿子接工程转给别人“收费”120万……原武汉市水务局副局长刘东才,先后收取八家单位和个人共计567万元。昨日,此案在武汉市中院庭审长达一天,涉嫌受贿罪的刘东才一直比较淡定,直到最后陈述,突然颤抖掉眼泪,“希望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想承接工程先“”300万

  2005年1月,长江支流府澴河出口综合整治工程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后,孙玉华通过吴祖华(另案处理)结识刘东才,想承接该工程。

  刘东才表示急需30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孙玉华找到武汉宏华矿业总经理王久一(另案处理),王愿意以中大建设公司名义承接该工程,并同意先付700万作前期费用。

  2005年12月,孙玉华及王久一等人到刘东才办公室,王将300万的空白转账支票交给刘,后刘转入湖北荣生房地产公司从事营利。

  因府澴河工程系武汉市重点防汛工程,中大建设公司技术实力难以中标。为此,刘向孙玉华建议,以重点工程为由请示市政府指定一家有实力的企业总承包,再分包部分工程。刘孙二人找到武汉市政建设集团负责人,该集团负责人同意承接工程后分包一部分工程给孙。

  2007年1月,该工程发包给武汉市政建设集团,总造价4.4亿余元的工程2.7亿元部分安排给孙施工。

  孙并未将工程转给王久一,继而向刘东才表示已把王给的300万帮他还了,至案发孙玉华支付给王久一745万。

   儿子转包工程“收费”120万

  2009年7月,刘东才得知临江大道月亮湾地段将实施防水墙工程,他通知儿子刘某召集有关施工人员。三个月后,刘某以一家建设集团名义,中得武昌临江四期A1标段防水墙工程。刘某因并不具备施工能力,导致工程无法运行,刘东才只好将工程交与江涛建设工程公司承接。

  工程完工后,刘东才以需要支付工程投标前期费用为由,向江涛建设工程公司索要120万元。2011年5月至8月,该公司负责人两次转款120万元至刘儿子的银行账户。

  不仅如此,在武汉市多处堤防工程中,2002年至2011年,在刘东才的帮助下,刘小海、湖北新艺林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顺利承接汉南至白庙草皮护坡及上堤道路工程、巡航救助站院墙改造工程等。刘小海4次送给刘东才108万,其他单位和个人送其30多万元。

   哭求重新做人的机会

  庭审时,63岁的刘东才,头发稀疏,但说话清晰,和其同台涉嫌行贿受审的孙玉华,两人均认罪。

  刘东才的辩护律师表示,其中最大的一笔300万的行贿主体无法确定,称孙玉华只是吴祖华的马仔,行贿的主体不明确。同时,刘小海送给刘东才108万,只是兄弟情谊,不应该从贿赂上定罪。刘小海是刘东才的堂弟,因刘小海的妻子难产去世,刘东才一直帮其照顾孩子和家庭,两家一直在金钱上来往密切。

  最后陈述时,说话一直很响亮的刘东才,突然变得颤抖,边说边掉眼泪,“直到检察院来查,我才知道我的罪行,希望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与其同台受审的孙玉华,也表示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