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安〔2015〕28号

08.12.2015  12:08

鄂安〔2015〕28

省安委会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为圆满完成2015年工作任务,为2016年安全生产开好头、起好步,始终保持全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的形势,严密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明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搞好末年初安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十二五”工作收好尾、“十三五”工作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进入岁末年初,我省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加之元旦、春节两大节日临近,生产经营面临旺季,人流、物流显著上升,各类活动明显增多,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做好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从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确保本地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地要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事故易发多发环节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着力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检查和交叉互查,强化暗查暗访、跟踪督查,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运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5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管理,加大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农用车、货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船舶进入生产、运输市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认真制定落实恶劣天气下各项交通疏导和事故预防预案,科学安排警力,加强路面秩序管理,强化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企业和危险工艺环节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购买实名登记制度和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和泄漏。要督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前制定“冬防”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方面措施落实情况,要特别做好设备、管线等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三)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地区和有关单位要坚持严管、严防、严治的原则,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 加大对销售和储存等环节的整治力度,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对关闭或转产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处置,确保不发生问题。要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监管。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意识,规范和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的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和整治;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消防设施缺失、过期的人员密集场所要限期整改,特别加强要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五)加强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监管。依法惩处各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特别是严防因年底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的安全隐患,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伤亡事故。要继续深化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尤其是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确保施工现场严格按规定编制和实施施工方案,严厉打击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强化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等安全管理措施,严禁动动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重点做好生活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选址评估和安全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六)加强非煤矿山监管。各地要针对非煤矿山企业冬春季节的生产特点,组织开展以反“三违”和防寒防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特别要加强春节前后企业停产、复产的监督检查,重点防范地下矿山的冒顶片帮、透水、地表坍陷和露天矿山的边坡坍塌以及尾矿库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冬季部分企业停产的有利时机,做好安全标准化的培训等工作,为明年在全省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打下工作基础。               (七)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年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煤矿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火灾、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防治。要把近期几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并充分运用前段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紧盯至今仍未销号的事故隐患,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要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矿井各大系统的停产检修和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检修措施要严格审批,严格检查,防止矿井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               三、加强应急防范和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岁末年初天气多变的特点,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特别是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