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高校分管财务审计校领导培训班在校举行

12.06.2014  20:12

      6月11日,受湖北省教育厅财务处委托,省属高校分管财务审计校领导培训班在我校举办。培训班由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向家文主持,校党委书记刘建凡在会上致辞,副校长顾豪爽,正校级干部鄢明明,省属各高校分管财务、审计工作的校领导参加培训。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刘永庆担任主讲,对《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刘建凡在会上致欢迎词,并对长期支持我校建设发展的领导们表示感谢,他说,《办法》的制定出台对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尽责具有重要意义。组织开展这次培训班,共同学习这项《办法》,无论是对领导干部本人,还是对各高校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整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建设,都是重要而有益的事情。
      刘建凡在会上对我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介绍,他说,长期以来,湖北大学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各级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依法依规和主动配合各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二是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学校完善教育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发挥其对于领导干部监督教育的重要作用;三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制度,注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四是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打造政治强、作风硬、品德好、业务精的审计队伍。当前,湖北大学处于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学校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办法》贯彻实施,努力将其作为实践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的具体行动,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根除“四风”之劣,不断提升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力和水平,为学校发展保驾护航。
      刘永庆从《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办法》的重要内容、实施暂行办法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等三个方面,对《办法》进行了专业解读,并通过翔实的案例分析,将案例与《办法》相结合,讲解生动而详实。
      向家文对湖北大学提供的服务表示感谢,对我校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高校财务工作“要埋头拉车,更要抬头看路”,当前财务工作成就巨大、前景光明、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希望各省属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推行绩效立项和合理公平的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