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分期付款买手机被坑 原价1799元竟需还3290元
03.08.2015 17:06
本文来源: Wuhanw.Com.Cn
(通讯员姚祥清、陈沛毅)26日,从巴东县工商局获悉,“月付百元,毫无压力!有了分期付款,心仪手机立刻带回家。”在手机专卖店里,这样的广告随处可见,看似实惠诱人的分期付款业务却潜藏高息“陷阱”。
1月13日,野三关工商所接到消费者袁某投诉,称10月28日在某手机店看上一部金立手机,标价1999元,因当时手头现金不多,正当她为难之际,商场内某公司分期付款的宣传广告让他眼前一亮。手机店工作人员得知袁某的情况后,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半个小时就为其办好了贷款手续,袁某付给了某公司200元首付款,再分15个月付清余款。
袁某说,当天在购买分期付款手机时,工作人员告诉她每月只需还款206元就够了,然后就催促她在合同上面签名。“至于‘保险费+管理费+担保费+利息’,工作人员只是口头告知,根本没来得及细看。”由于手机刚用了10多天就摔坏了,袁某没有按月给某公司还款,不料现在却被对方催款,违约金、利息及各种费用约3800元。袁某觉得不对劲,拿出合同明细一算,发现贷款本金1799元,每月还206元,15期还款共计3090元,再加200元首付,总金额高达3290元,竟然多出原价60%以上,恍然大悟的袁某立即向当地工商所投诉。
经调解,袁某愿意在补交齐2个月的分期付款及违约金540元后,再一次性还清所购手机余款1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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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2015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