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城区分局坚持“三个突出”构建防腐体系

09.10.2014  09:20

  一、在人才培养上,突出轮岗交流。通过干部轮岗交流,在干部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工作能力等方面做到合理搭配,使各种人才优势相互补充,真正使群众公认的干部“推得出”,德才兼备的干部“选得上”,踏实肯干的干部“不吃亏”,选出来的干部“能服众”,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二、在敏感环节上,突出风险防控。围绕项目用地报批、宅基地和商品房土地分割登记发证、查违控违、收费、经费开支等环节,采取个人找、群众提、领导点、组织评等方式,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排查,对查找的风险点进行科学评估定级,根据腐败风险的大小、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不同,采取重点监管等措施进行防控。

  三、在运行程序上,突出建章立制。围绕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每个工作人员、每个岗位的职权和职责,编制出权力运行流程图,汇编成册,公开亮“”,使每位干部职工清楚自己的职权,不断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逐步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