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四项制度着力推进“诉转案”工作

20.05.2015  12:50
 

为更好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职能,进一步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综合效能,着力构建消费者投诉信息转化为行政处罚案源的运行机制(以下简称“诉转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黄石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实施四项制度切实提高“诉转案”率,增强执法效能。

一是投诉情况讨论“每日半小时制”。 为能更加及时地发现案源,保证案件线索的时效性,该局利用1231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5:00关机和接线员5:30下班之间的半小时,组织接线人员进行消费者投诉情况讨论。每人将当天具有案件价值的投诉提出来供大家讨论、分析,并要求接线人员严格按照《12315“诉转案”案件处理工作规范》,对“诉转案”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案件办理、案源移送、操作流程、数据录入、数据分析和案卷归档等具体要求一一落实到位,逐步增强接线人员的案件敏感度,提高12315指挥系统“诉转案”率。

二是领导审核“每周一会制”。 将每周一上午定为“案情讨论会日”,消保科科长总结梳理每周有案件价值的投诉向分局领导汇报,通过讨论会分析研判符合“诉转案”条件的投诉,并全程监督“诉转案”案件办理进度。目前,经会上讨论,共确定了“诉转案”数51件,已分流至辖区工商所48件,自办案件3件,其中包括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房地产商延期交房等重大案件。

三是“诉转案”情况“每季一通报制”。 该局要求各基层工商所在接到分流的“诉转案”相关材料后,认为无须核查的,直接立案调查;认为需要核查的,组织执法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0日;同时,办案人员要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至12315指挥中心,再由指挥中心逐级上报。12315指挥中心每个季度将根据平台信息,通报未按要求完成“诉转案”工作的单位,通过实行“一季一通报”制度,严格规范各单位“诉转案”工作。

四是“诉转案”工作“年终考核制”。 继续将“诉转案”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范畴,主要考核“诉转案”工作规范和“诉转案”率两大方面。“诉转案”工作规范将严格对照《12315“诉转案”案件处理工作规范》进行考核;“诉转案”率以15%为考核目标。

(黄石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