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行女夜晚遭持刀抢劫 樊城市民智斗劫匪追回挎包

03.12.2015  13:15

  楚天快报讯(记者张凡 通讯员韩向 军罗壮)独行女子夜晚下班回家挎包遭抢劫后反抗,劫匪砍伤其手部后仓皇逃离。过路市民母祥波听到一声呼救,猛追200米追得劫匪跑不动了,勇斗劫匪追回被抢挎包。昨日,樊城屏襄门派出所通报,劫匪已被抓获并刑拘。

  11月27日晚8时许,市民陈女士下班后步行回家。行至丹江路时,一名男子窜至跟前抢夺其挎包。包内装有772元现金和一部价值5800元的手机。慌乱中,陈女士下意识反抗,而男子却掏出一把匕首将她右手背砍伤。她再次夺包时,劫匪又挥刀向其头部砍来。她赶紧退后,劫匪趁机逃离。“有人抢包!”38岁男子母祥波听到求助声后,二话没说猛追劫匪200米。劫匪被追得跑不动,掏出匕首恐吓母祥波,而他顺手操起路边一块砖头对峙。劫匪见状,丢下包仓皇逃离。随后,母祥波将包完璧归赵后便离开了现场。

  案发后,屏襄门派出所一边围绕视频追踪一边悄悄摸排。11月29日,警方在一小旅馆门口将26岁的王某抓获。王某交代,去年底,他从山东来襄阳打工,因觉得钱不够花遂萌生了歹念。目前,他已因涉嫌抢劫罪被刑拘。

  昨日,楚天快报记者在屏襄门派出所见到了母祥波。对于勇斗劫匪的行为,他说,劫匪干的是违法犯罪行为肯定心虚,自己挺身而出代表的是正义,“邪不压正。”目前,相关部门已为其申报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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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义勇为是指人民群众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灾害事故作斗争的行为。凡下列行为均可申报见义勇为:

  1.同正在侵犯国家、集体、公民财产或者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2.同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3.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追捕在逃罪犯、协助侦破重大犯罪案件事迹突出的;

  4.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奋力排险抢救,使国家、集体和公民生命财产减轻或免受重大损害事迹突出的。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