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保康县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22.02.2017  17:06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文件要求,有效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襄阳市保康县制定下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督促指导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办法》坚持“两个全覆盖”,纵深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一是执法主体全覆盖,即县内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二是执法类别全覆盖,即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必须实行全过程记录。同时,《办法》要求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即从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作出决定到送达、执行,每个执法环节必须规范透明,有详细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记录。对具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的,除通过制作法定文书的方式进行文字记录外,必须同时进行音像记录,以最直观的方式记录执法现场情形,将行政执法行为置于阳光之下,充分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县目前已有17家行政执法单位购置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183件。尚未购置执法设备的单位已将该事项纳入2017年度采购计划。(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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