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工商局出台《窗口服务规范》提升服务效能

04.09.2014  09:57

  为了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加强窗口作风建设,近日,襄阳市工商局出台《全市工商系统窗口服务规范》,通过在窗口岗位全面落实服务设施规范、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语言规范、服务效能规范、仪表着装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纪律规范等七项规范,努力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一、规范服务设施。配备足够的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设置办事指示牌、标识牌,公示工作人员姓名、照片(着装登记照)、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服务窗口的门牌、办事指示牌、标识牌清晰易见,规范统一。设置群众意见箱、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定期归纳整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规范服务态度。提供热心、耐心、诚心、尽心、虚心的“五心”服务,认真倾听、虚心接受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疑问。遇到服务对象情绪激动时,应顾全大局,冷静克制,明理忍让,避免与其争吵,并及时向领导报告。解答疑问、指导业务时,应依法依规、积极务实,做到用语准确规范、通俗易懂。

  三、规范服务语言。与服务对象交谈时,应当使用普通话。使用“您好、请、再见”等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 禁止使用 “有牌子,自己看!”,“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我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等不文明用语。

  四、规范服务效能。实行首问(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特色服务制,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高效便民的措施。

  五、规范仪表着装。窗口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着工商制服并佩戴制式标识,不得着便装,不得将制服与其他服装混穿,做到仪表端正,仪容整洁。不得系扎围巾,不得穿拖鞋,不准戴外露饰物(耳环、手饰、项链等),非特殊原因不得戴便帽、墨镜。男同志不得留长发、大鬓角、蓄胡须、剃光头;女同志不得染指甲、化浓妆、留奇异夸张发型。

  六、规范服务行为。实行岗位负责,不擅离岗位,不在服务大厅高声喧哗、串岗嬉闹、吃零食、进餐。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材料,不在工作电脑做与工作无关之事。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禁止在服务大厅内吸烟。

  七、规范服务纪律。要求窗口服务人员必须做到“五个严格”,具体包括: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渎职懈怠;严格依法行政,不违反规定办理业务;严格公正办事,同一业务不因人而异;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