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 推动人民法庭当好基层组织“法治参谋”
1927年,“中国革命第一法庭”黄安县(今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革命法庭建立,成为中国红色法治的起点。
2021年7月30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推动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省级人大常委会以地方立法形式加强和支持人民法庭工作,为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方向指引、路径支撑、保障支持,在全国尚属首例。
8月3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大监司委、省委政法委、省乡村振兴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决定》的有关情况。
顺应时代要求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第一线,处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最前沿。
湖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发现,人案矛盾突出、办案压力大,是制约全省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共性问题。
来自湖北高院的数据显示,全省目前共有111家基层法院,人民法庭538个;2018年以来,全省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573203件,审结534011件,约占同期全省基层法院收、结案总数的近四分之一。
“我省人民法庭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布局设置不够合理、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与基层单位联系不紧、未能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以及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定位不准、任务不清、体制机制不顺、保障不力等问题。”湖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这些问题制约了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效果,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今年年初,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决定》列入了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成立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年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担任组长的《决定》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起草专班。
“参考研究各领域、各层次修改建议及论证意见,《决定》从起草到审议,再到表决,总共进行了23次大小修改,体现了严谨、细致、民主、科学的立法精神。”湖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监督处处长杨建业说。
明确方式路径
“法官,这该如何是好?”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法庭法官收到毛嘴镇一个行政村村委会负责人的微信求助。
原来,该村村民刘某在帮同村村民装修房屋过程中不慎从屋顶上摔下,造成肩胛骨骨折。刘某出院后,双方为赔偿事宜多次发生肢体冲突。
接到求助后,毛嘴法庭主动发挥“警司村+”联调机制作用,积极争取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合与当事人沟通。
经多方努力,双方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屋主方当场履行2.6万元赔偿款。
“我们始终要求基层法庭要为百姓服务、走近群众、贴近群众,把社会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使基层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社会基层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中展现新担当和新作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少林说。
毛嘴法庭参与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做法,正是《决定》推崇的做法之一。
在回答“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做什么、怎么做”这一重点问题上,《决定》明确了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6种主要方式及路径,即履行审判职能定分止争、参与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托司法裁判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立足审判职能参与基层平安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法治乡村建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针对湖北部分地方未将人民法庭纳入平安建设体系的问题,《决定》一方面规定乡镇、街道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应当将人民法庭作为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专业作用;另一方面也规定人民法庭应当参与社会矛盾综合治理联动联防联控工作,助力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将积极推动人民法庭纳入乡镇(街道)平安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帮助解决人民法庭存在的困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法治保障作用。”湖北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段君毅说。
强化保障支持
小图书室、小活动室、小宿舍、小食堂、小菜园……
湖北省法院“十三五”期间投资10亿余元新建、改扩建“两庭”包括人民法庭115个,很多人民法庭有了“五小”空间,工作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湖北高院常务副院长覃文萍透露,全省法院不断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将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条件。
湖北将一批学历高、能力强的年轻干警选派到人民法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全省“80后”法庭庭长比例约占50%。
在此基础上,《决定》进一步强化了基层人民法庭的保障支持措施。
《决定》规定,人民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引导司法资源、人员力量向人民法庭倾斜,建立人民法庭队伍激励关怀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在探索更优路径、培育更优经验、打造荆楚品牌上不断加力提效,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覃文萍透露,湖北将把人民法庭工作作为全省各级法院的“一把手”工程,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强农村地区综合性人民法庭建设,继续推动城区城郊法庭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更好满足基层司法需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切实解决人民法庭在人财物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