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晒出五个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1.12.2014  18:05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如何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日前,省局按照“权责法定、程序正当、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程序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实行以单定权、以单定责、以单定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此次五个清单的发布,是省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再监督”试点工作的有益探索,对于加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权力清单”共计96项,其中行政审批23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处罚42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复议1项、产品抽检4项、行政命令7项、行政收费3项;“程序清单”6项;“监管清单”18项;“责任清单”4项;“负面清单”10项。

  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全面公开部门权力的家底,让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通过推行“程序清单”,将监管执法应当遵循的程序、方式、步骤和时限公之于众;通过推行“监管清单”,将具体承担监管职责的内设处室向社会公开,把责任分解细化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做到以责定岗、以责定人;通过推行“负面清单”,将不予审批的项目对外公开,自我限权,释放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合法经营。

  在清理工作中,省局始终坚持“一个理念”“两个原则”和“三个机制”。“一个理念”即法治理念,在清理中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每一个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清单于法有据。“两个原则”即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划定权力边界,处理好监管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三个机制”即动态调整机制、法制审核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通过清权、确权、晒权,做到明责、定责、履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规范运行。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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