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公开审理17起“三类罪犯”减刑案件

27.06.2018  16:23

6月25日上午,江北监狱灰白的高墙内响起清脆的法槌声。当天,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对江北监狱报请的17起 “三类罪犯”(即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减刑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6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者现场观摩、监督了整个庭审过程。20名新入监服刑人员全程旁听庭审,接受思想教育改造。

庭审中,刑罚执行机关宣读减刑建议书并出示拟减刑罪犯的证据材料,检察机关发表检察意见,法庭调查核实罪犯的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罪犯做最后陈述。经合议庭评议,该院将对17起减刑案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纷纷表示,通过观摩庭审,了解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程序,这类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不仅有利于促进司法的公平、公正,也有利于促进罪犯改造。

近年来,荆州中院按照深化司法公开的要求,对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上网公示,并且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减刑假释专用意见箱,接受社会举报。对“三类罪犯”以及案情复杂、有重大影响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该院积极推进审裁公开,畅通监督渠道,从庭前公示,到开庭审理,再到裁判文书上网,实现全程“阳光审判”,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旁听监督,消除高墙内庭审的神秘感,提高司法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