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坚决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6.11.2015  19:33

  11月12日下午,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海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一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组班子成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又一起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准则》和《条例》,并就内容变化情况及其精神实质作相互解读和深入研讨。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吸收了党的十八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重要意义。《准则》高度凝练,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标准归纳为“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既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也是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比较系统、完整体现共产党员应具备的修养。《条例》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要求,在2013年《条例》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加、减和移位,增加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要求和严肃政治纪律条款,减去了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违法犯罪行为,移入了原《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8个禁止、52个不准”规定。

  会议提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具有“一正一负”、“一高一底”和“一刚一柔”的特点。 “一正一负”,是指《准则》重在立德,坚持正面引导,强调自律;《条例》重在立规,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一高一底”,是指《准则》架高线,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划底线,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一刚一柔”,是指《准则》从德的方面提出要求,要坚持践行;《条例》是党纪戒尺的刚性要求,必须坚决守住。

  会议要求,党组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践行。一要学习好。要逐条逐字学习,特别是对《准则》要入脑入心,全体党员要背得滚瓜烂熟。要掌握重点学,六大纪律中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没有严格的政治纪律就没有党的高度集中、统一和团结,政治纪律为其他五大纪律奠定政治标杆和政治基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的形式要多样化,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学和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要结合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一起学习,还要结合中纪委、省纪委网站公布的典型案例学习,深化理解和认识。二要执行好。要外化于行,使行为向《准则》高线靠拢,远离底线。对照《条例》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提高。三要坚守好。对《条例》的遵守,不是在于某事某地某行为,而是一直坚守,不碰底线,始终保持干净廉洁。四是要监督好。要发挥纪检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条例》和《准则》的行为,敢于亮剑,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信息来源: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