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农电处安排部署防汛及安全生产工作

03.03.2016  12:51

(厅农电处)为进一步强化水能资源开发项目业主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保障方案及措施,确保2016年全省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安全度汛和生产安全,厅农电处近日专门下发通知安排部署2016年度防汛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一是要认真开展防汛准备相关工作。及时督促在建水电工程确定项目防汛行政负责人和项目法人责任人,已投入运行的水电站水库明确防汛六大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履职尽责,组织所属在建和已建水电站开展汛前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二是要严格执行汛期调度和防汛值班制度。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水电站突发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预警预报联动机制,发生险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上报险情。积极开展水雨情遥测系统建设和管理,实现水雨情自动上报。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进一步规范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行为,认真组织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在建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强化水电站水库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加大老旧电站安全监管力度。四是要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在建水电站工程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强化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严格实行工程分类分级验收制度。单元或单位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展下阶段施工;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未完成大坝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水库,一律不得蓄水。 

近年来,农电处始终将安全作为头等大事,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履责意识和监管水平,切实加强监管,确保防汛及生产安全。联合省工商、安监、电监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健全了部门联动机制,加大了违规清查整改力度。积极推进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印发了《湖北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暂行)》,确定了11个达标评级外评单位,全省已有139座电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89座电站完成自评,17座电站被审定为二级,36座电站被评定为三级。在50个大中型水电站水库建设了全省大中型水电站水库水雨情遥测系统。全面推进中小水电站防汛及安全监管全覆盖“双主体”工作,在建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全部明确了行政监管责任人和法人责任人,已建电站水库明确六大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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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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