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二五”期间农民工法律援助超4.6万人次 为农民工讨薪10亿余元

22.01.2016  10:41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关于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始终把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服务对象,不断加大为农民工讨薪等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十二五期间,全省共为46258名农民工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占所有受援人的27%,为农民工讨薪10亿余元,为农民工提供其他法律咨询等事项27.5万余人次。

  一、农民工法律援助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省政府在连续9年将“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民生重大专项督查项目。全省共有6个市(州)、31个县(市、区)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将法律援助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或政府重点督查项目,荆州市连续9年,黄冈市、恩施州连续8年将法律援助列为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基础上,针对年末岁初农民工欠薪案易发多发的情况,我省在春节期间开展“法律援助帮农民工讨薪”等专项活动,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问题开展法律援助。2015年春节期间,武汉市司法局联合楚天都市报开展为农民工讨薪活动,共免费办理了561起讨薪法律援助案件,成功为2000余名农民工讨回欠薪1778.2万元;宜昌市司法局、市劳动监察局和伍家岗区司法局联手在宜昌东站广场开展声势浩大的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共举办专项宣传活动35场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94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代书14件,共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072.45万元。

  二、农民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断扩大

  2011年10月1日《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以法定形式把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重点保护对象,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情形,直接认定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严格执行《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基础上,不断扩大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把与农民和农民工相关的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农业生产资料纠纷等,以及山林、水域、土地承包纠纷等均纳入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保证应援尽援。       

  三、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网络不断健全

  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目前全省共建立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117个,其中十二五间新建53个,荆州市、十堰市、武汉市接待窗口受到司法部的好评。各地还在市外、省外农民工密集地方依托商会、基层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更方便更有效的法律援助,目前共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107个。加强便民服务工作,省司法厅先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等主题活动,广泛推行十项便民利民举措,“一(半)小时服务圈”基本形成,省、市、区、街、社区五级法律援助网络进一步健全,极大方便了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加大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不断拓展丰富服务功能,做好“12348”农民工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依托司法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建立法律援助子网站,启用中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网上咨询,接受网上申请,方便农民工上网申请法律援助。

  四、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水平,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湖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湖北省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意见》,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流程,规范了法律援助服务行为;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安排专业人员值班,市州法律援助机构普遍推行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点援制”,组建了律师专业团队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武汉市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试点,完善了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五、农民工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离不开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司法部先后两次在湖北组织实施“中东部省份法律援助轮训计划”和“全国法律援助律师业务技能培训计划”,省司法厅每年都对全省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和内勤进行轮训,各地采取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五年共培训法律援助人员1.3万余人次,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武汉市依托楚天都市报、长江日报成立了350人的法律援助公益律师团,襄阳市、荆州市也成立了200人以上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办案专业队伍不断壮大。

  六、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效果不断增强

  各地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民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效果,宣传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和先进集体个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在春节、妇女节、3.15、劳动节等重要节点期间,集中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荆州市于春节前后开展了第九年法律援助“”字号行动——“春燕行动”,共组建法律援助小分队73个,进村137个,入户2657家,开展宣传活动61场次,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4000余份。宜昌市司法局在市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在三峡日报专版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宣传,对评定出的本市年度十大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武汉市司法局打造集报纸传媒、汉网、电视台、公交车、轻轨站台于一体的立体式、阵地式宣传模式,为外来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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