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级农村物流试点扩大至六个 十堰荆门等四地入选

21.04.2015  10:10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对十堰等市县农村交通物流试点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十堰市、荆门市、竹溪县、秭归县等4市县农村交通物流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省省级农村交通物流试点工作继鄂州、宜城试点之后,再次实现提档、扩面、升级,加速度从省级政策层面推进我省农村物流发展。

  此次批复的省级试点包含了以十堰、荆门为代表的市域试点和以竹溪、秭归为代表的县域试点,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十堰市试点以亨运物流公司为主体,深化交邮共建,依托许家棚物流园新建区域快递分拣中心,利用客货两网,开通了五县二市客货双运班车,构建起十堰区域物流综合配送网,全力助推交通与快递融合发展。荆门市试点以众诚物流公司为主体,建设市县镇村四级物流基础设施体系,整合社会车辆等资源,依托自身信息平台,集货物购销、物流配送于一身,全力实现区域物流一体化。竹溪县以县内农村物流企业为主体,整合社会物流资源,构建起县级物流中心、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的县域农村物流服务示范网络。秭归县试点以华维物流公司为主体,积极建设集交通、商务、供销、邮政、快递“多业融合、多点合一”的村级服务平台,构建货运班线+客货联盟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这次批复的四个试点方案呈现出4个方面的新特点。一是坚持了市场主体。全部依托企业开展试点运作,其中不乏十堰亨运物流、荆门众诚物流等省内知名企业;二是创新了组织模式。以市域或者县域为一个整体,总体布局市、县、镇、村四级城乡物流体系,全域推进农村交通物流发展。三是强化了部门协同。加强与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合力共同推进市域或县域农村物流发展。四是实现了多业融合。围绕农村生产生活、物流快递等需求,方案谋划了农村生产、生活资料和农副产品的双向流通。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物流发展局将结合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4部局《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湖北省农村物流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以及《湖北省农村物流融合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等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物流试点工作的引导和协调,进一步细化试点方案中建设内容和工作措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日常督导,跟踪督促四市县全面落实方案内容、工作措施,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及工作成效,切实发挥农村物流试点工作的综合效益和示范作用,为全面推进我省农村物流发展贡献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