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方案通过水利部审查

23.05.2016  12:44

(厅农电处)近日,《湖北省“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2016--2019)》(以下简称《方案》)在陕西咸阳通过水利部复核审查。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河流生态修复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省水利厅针对我省农村水电的现状,借鉴我省“十二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的经验编制此《方案》。编制基准年为2015年,目标年为2019年。实施范围涉及改造河流124条,改造电站283座,分布于11市、州的34个县(市)、区。《方案》要求已建电站要以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为契机,在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巩固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促进节能减排的同时,落实各项河流生态修复措施,推进河流水量生态调度,恢复和保障河道生态流量。计划修复减脱水河段长度479.5千米,新增生态机组容量4875千瓦。装机规模由改造前44.95万千瓦提高到改造后的49.56万千瓦。项目改造总投资12.3亿元,其中,拟申请中央奖励资金5亿元。 

增效扩容实施完成后,可实现电站优化布局、优化河流生态电站梯级调度措施,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防洪灌溉供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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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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